2016年12月24日,“民法实施与民法典编纂”研讨会在广东法官学院四楼大报告厅顺利举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副院长耿卓教授、王荣珍教授、于凤瑞博士应邀参加,此外还有来自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共计160余名代表参加本次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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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民法实施与民法典编纂”研讨会成功举办 |
会员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聘请陈小君教授、周林彬教授和屈茂辉教授担任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顾问;增设副会长两名,由耿卓教授和于静教授担任;我院王荣珍教授职务调整为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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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致辞 |
本次研讨会正式开始,共分三个单元进行主题研讨。
第一单元研讨主题为“民法典总则、物权法实施与民法典编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耿卓教授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林彬教授和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鹏翔教授进行了评议。
第二单元研讨主题为“债法实施与民法典编纂”。学会副秘书长董淳锷副教授、广州市农商行授信管理中心总经理赖嘉雄、南部战区军事法院民庭庭长尚旭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阳庚德副教授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长兴副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学会副会长郭鹏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范利平教授进行了点评。
第三单元研讨主题为“婚姻法、医事法实施与民法典编纂”。广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卓冬青副教授、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植龙、学会医事法委员会主任吕群蓉教授和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陈化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暨南大学法学院宋耀红副教授和广东省委党校宋儒亮教授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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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凤瑞老师(右二)论文荣获一等奖 |
研讨会闭幕式由学会副会长安雪梅教授主持。首先是颁奖环节,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65篇,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和优秀奖11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于凤瑞研究员论文荣获一等奖。其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作了大会总结。在闭幕辞中,王副会长代表学会对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瀛杜律所的大力支持以及会议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以“高端、高效、高兴”对本次会议给予了高度肯定。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研讨会规格高、代表性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增进学术交流和促进广东法律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